关于微软鼠标
前年买了微软的鼠标,去年鼠标右键坏了,用了不到一年,就去当地微软维修中心维修,客服态度不好,也花了我不少精力,但还是换了新鼠标。因为在更换期间,客服回复当时没有同型号的鼠标,让我过一两周再来取。在这一周左右的时间里,因为没有鼠标,我又从微软买了一个鼠标,回来之后就没有再用了。直到两个月前,我使用所谓的新鼠标时,发现鼠标接触不良,有时无法反应。无奈之下,我又去了微软维修中心。客服回复鼠标又换了。因为质量说不出话来,我问了客服它的保修期。客服回复按照第一次购买日期延期。但是,我想质疑这是否违背了国家《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整机更换后的三包有效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卖方在发票背面盖章,并提供新的三包证明。”“更换主要部件时,应使用新的主要部件。更换后主要部件的三包有效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并记录在维修记录的维修情况栏中。”之后给微软中心打了两次电话,电话代表都无法给出合理的答案。同时说明规定是这样的,我不能向上上诉。那么,微软的这种行为和规定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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