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3日晚上,是普通的一天。然而,对于那些死去的人来说,这一夜成了人生的分水岭。他们再也见不到第二天的阳光了。
宿命论者可能会问:谁能预测到隔壁的气井会成为杀手?谁知道潜伏在地下的“硫化氢”最终会被钻探唤醒,然后一夜之间234人死亡?
硫化氢不是神秘气体,井喷事故也不少见。但是,是什么因素把一场远非毁灭性的事故变成了建国以来最大的工业悲剧呢?谁把灾难放大了?
当一切终于平息,我们要从痛苦的经历中吸取教训,这样的灾难才不会再发生。
小事故或灾难
在油气行业,业内人士对井喷比较熟悉。“从现有资料来看,与类似井喷相比,罗家16号井事故并不是特别严重的类别。”一位未透露姓名的石油钻采专家告诉《财经》。
根据专家判断,井喷后两天内该井成功压井,可以断定事故对设施造成的损害是有限的,至少井口完好无损。新疆一次井喷事故,井口被煤气损坏,事故处理了两个月。
由于资料有限,很难确定井喷的真正原因。中国地质大学安全工程学院教授罗云在接受《财经》专访时,从理论上分析了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错误。
根据放喷原理,放喷一般有三个阶段:一是钻井中液柱压力低于地层中流体压力,地面循环系统液面上升,称为“溢流”;然后,泥浆从地面井口涌出,称为“井涌”;如果这个时候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展成井喷。
也就是说,井喷不是突然发生的,从溢流到井涌到井喷的时间在20分钟到60分钟之间。在这种时候,如果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井喷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气体井喷通常伴随着火灾。一般情况下,处理井喷的第一步是灭火。罗云告诉记者,如果喷出的气体不含硫化氢,或者硫化氢含量低,可以直接压井,甚至在压井前灭火,这是油气行业标准规定的。但如果这口气井硫化氢含量高,点火是阻止硫化氢气体扩散的重要途径。显然,早期火灾有助于减少伤亡。
然而,经济因素起着非常微妙的作用。根据罗云的说法,对于大多数气井来说,点火是最不可接受的。如果点燃,井架和设备会燃烧,气田相通。如果一开始就点火,整井喷相关文章最新报道个气田都会被破坏,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川东钻井公司一位未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财经》,早期火灾后压井会变得更加困难,甚至不得不用水泥而不是泥浆压井,导致整口井无法重新开发。深度在4000米以上的矿井,钻井费用一般在3000万元到4000万元之间。一口井的储量价值甚至更高。罗家16井储量高达500亿至600亿立方米。“可能的损失不是一两亿,也是国家的损失。”
据记者称,这一观点在钻井公司内部引起了共鸣。重要的是,硫化氢扩散造成的人员伤亡一开始无法估计,但事故处理相关的经济损失是可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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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从事一线钻井多年的油田工程师指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必须在企业安全计划中明确说明,一旦喷出有毒气体的气井,任何现场工作人员都可以而且必须立即点火,而不必为此承担责任。“即使附近没有居民,点火也能减少有毒气体对环境的破坏,这是HSE(健康、安全、环保)精神的精髓。”他说。
火山口上的失落和无奈
几乎不需要推理判断,“1223矿难”的质疑直接指向了——安全生产监管的一个环节。
毫无疑问,这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科学分析事故原因需要时间。但是,可以假设,如果井喷发生在废弃的油田,不会造成如此严重的损失。据业内人士介绍,过去我国大部分油气田都建在沙漠、戈壁、海洋等人烟稀少的地方,井喷事故时有发生,但并未危及周边居民。
问题是,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加上大部分地质结构简单的富矿已经开发,这意味着在资源勘探没有突破的前提下,下一步的开发实际上将转向一些地质结构相对复杂、技术要求高、甚至接近人口密集地区的矿床。这里列出了发生井喷事故的瓦斯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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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类瓦斯矿井,作为高风险行业,油气勘探行业的生产者应该能够预见到作业过程中可能诱发井喷,造成有毒气体泄漏,也应该能够采取预防措施,有效控制事故。平日生产者有义务向周围人普及安全防护常识,使其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自救并迅速撤离。
对此,国务院近几年出台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实际上已经有所考虑。比如1993年和1997年,有关方面分别颁布了《含硫油气田安全钻井法》和《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定》。后者第6条规定,当硫化氢浓度持续上升,无法控制时,必须进入紧急状态,立即疏散无关人员,实施应急预案;1998年3月1日实施的《石油天然气加工、工艺危害管理》第13条也明确规定:“企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问题是这些规定停留在纸面上,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言人黄奕在接受《财经》采访时表示,这起事故反映出相关预警机制的缺失。“企业要有预警机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就要求企业建立应急预案,包括一些具体的规定。但是在这方面,我们还没有
明确的可执行方案。《安全生产法》只是抽象地说明必须建立应急预防机制,对此缺乏具体的约束。”同样的问题也反映在石油天然气的相关行业法规中。记者遍查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有关法规,发现在应急预案的规定方面,大多是比较抽象、简单的说法,缺少具体的规定,更无惩罚机制。在具体措施方面,针对企业人员的预防措施非常详尽,涵盖了事故发生前后操作的全过程,但对于如何保护周围受影响地区及人民的安全,则甚少提及。
在石油天然气开发中倾注对公众安全的关注,其实是国际的共同标准。1998年,加拿大88公司在阿尔伯达省钻采一口高含硫井的计划曾遭到当地居民的反对。由于硫化氢气体仅需10分钟就可以扩散到4公里以外,居民认为应急救援方案覆盖面要在8公里以外。经协调,阿尔伯达能源及公用设施委员会认为该公司的应急方案中有快速点火方案,最后批准了4公里的方案。“风险不必减至零,但一定要在可接受范围之内。”这是阿尔伯达的结论。
事实上,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与公众协商已经成为国际能源巨头们不得不遵守的铁律。在皇家壳牌公司,大约63%的工厂制定了和当地社会进行正式协商的程序。
然而,从此次事故的过程看,无论地方政府还是中石油集团都没有这方面的准备。记者与高桥镇镇长杨庆友有一段对话:
“在井喷之前,有没有想到会出这种事故,井队有没有提醒过你们?”
“没有。”
“中石油集团有没有就安全问题与你们事前沟通,包括出现事故后如何疏散?”
“没有,从来不知道。”
“中石油集团有没有把它们在开县的规划情况,交给政府备案?”
“没有,可能它们认为是公司秘密吧。”
事实上,就连究竟是中石油集团下属的哪家公司在本地开采,杨庆友也知之不详,“它们公司名字比较多,只是在征地过程中与我们衔接,征地之后一般不与我们往来。”
在接受《财经》采访的矿井所在地小阳村的村民中,没有一个人此前被明确告知过气矿开发的危险性,以及发生井喷后该如何寻求保护。
记者采访的所有专家都表示,在油气开采中,井喷或者其他事故都是难以绝对避免的。这样,在没有任何防范和预警的条件下,自2000年钻井队进入高桥镇起,当地居民就不啻坐在了一个火山口上!
在井喷现场消毒的武警官兵告诉记者,开县的多数遇难者根本不知道如何采取防范措施。有些人甚至还拿报纸甚至被子来堵门窗,试图阻挡硫化氢的脚步。还有些人,可能根本没有从睡梦中惊醒就永诀人世了,只有被子上撕裂的痕迹,记载过那些永远无法为人所知的挣扎。更多的人,则是以奔跑的姿势,或者以挣扎的方式,将尸体呈现在救援者面前。尽管这些尸体已经被收走,但是在幸存者的叙述之中,你依稀能够在道路上,在庄稼地里,或者山坡上的草丛中,还原那种人力无法导演的真实。
假如小阳村的村民们有过哪怕一次演习,假如钻井队有一套完整的应急程序,假如钻井队拥有所有居民的联系方式……12月23日的事件就可能会变成一场有惊无险的撤退,而不是家破人亡的惨祸!
毫无疑问,此次事故导致如此惨重的人员伤亡,有关方面对灾难预防、灾后救援方面的失误难辞其咎!
石化安全监督管理的政企不分
追寻灾难发生的根源,还需要在现行安全生产体制上寻找原因。
近年来,国家对安全生产不可谓不重视。今年10月刚刚成立跨部门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可为明证——作为国家主抓安全生产的最高机构,其“一把手”为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其委员包括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人事部、财政部、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30多个部委的主要负责人。
然而,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规格虽高,职权却很笼统。尽管安委会可以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各部委及地方政府的安全工作,但它只是协调议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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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于石油生产行业的监督管理只是一种综合监管。”该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告诉《财经》。
在开县,也真实折射了这种情况。据悉,开县安监局虽然也对气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但有关人士对《财经》坦言,由于缺乏必要的设备以及技术能力,这种监督更多的只是一种形式上的监督。
“即使日常监督,充其量我们只能管(气矿)地上的部分,地下的部分我们很难管,更不用说正在开发之中,并未进入正常生产阶段的矿了。”这位人士说。
黄毅告诉记者,即使在现有安全体制内,不同的行业,监管力度也并不相同。对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最为重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有监督管理职能的机构共有五个司,其中对煤炭行业专设了煤炭监察一司、煤炭监察二司,从国家到基层都是垂直管理。但对石油天然气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要松懈得多。石油天然气行业只与所有非煤矿产、能源行业同属监管一司监管,监管力量只占很小的比例。
遍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历次文件,其强调的安全生产重点往往是煤炭、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即使提及石油,也只是一笔带过。
黄毅承认,过去对石油天然气行业的安全监督重视不够,其原因是,“从总体上讲,石油行业应该说技术是不错的,如果没有这次事故,它的安全状态还是很好的。不像煤矿,事故频发。”
黄毅还认为,对石油天然气行业的安全监督的漏洞还和行业体制的变迁有关。石油行业的行政执法职能原来在石油部,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石油部撤销,成立了能源部,作为石油工业的主管部门。同年9月,原石油部改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直属国务院领导,同时成立了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此后到1998年,国务院决定把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拆分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从此形成了三大石油公司鼎立的格局。
据了解,这三家石油公司作为中国石油行业的“巨无霸”,自成立之日起便担负起部分行业监管的职能。而能源部于1993年撤销之后,这三家公司更是全面“接管”石油天然气行业。在安全生产领域,这就意味着国家安监局把对石油天然气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平移给了这几个身为企业的集团公司。
但是,企业毕竟是企业。按照2000年11月由世界银行和国务院体改办推出的纲领性报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现代化:结构改革和监管》,石油天然气行业存在着三类不同的监管内容,即矿权和财政监管,技术监管和经济监管,可事实上,财政监管和经济监管更为人们所熟知,而包含安全监管在内的技术监管并未提到应有高度。
从制度上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也确乎对安全生产有着极其详细的规章,然而可惜的是,这一切都被视做石油企业的内部事务,很难站到社会责任的角度思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宦国渝研究员称,“关于安全环境,一个大的原则应该是建立国家标准,由独立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管。”美、俄、澳等联邦制国家,正是实行这种做法。他们对于环境安全的监管采取的是纵向和横向监管相结合的办法,使各州或省政府有权负责其辖内的全部经济活动,因此油气钻井和天然气配售受州级监管。天然气硫排放、处理并清除危险化学制品及放射性材料的使用,由有关横向监管机构负责直接或间接监管,而天然气燃烧、污水回注和井场清理等特殊业务,由纵向监管完成。正是借重这种纵横结合的监管以及公众协商的制度,能源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其社会责任。
发展观选择
发生在开县的“1223惨剧”体现了一种发展观的冲突,更使人深悟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公报)。
按照“十五”计划,中国天然气生产的年增长率需要以5%的速度高歌猛进,并争取在2010年实现目标。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之下,川东北的高含硫气井的加速开放旨在输气出川,培育新的天然气市场,开县的气井也是西气东输的支线忠武线(重庆忠县-湖北武汉)的重要气源。
其实,此次作为施工方的川东钻探公司,在经历中石油集团减员增效之后,正在谋求多年来的首次年度盈利。罗家16号井的特大事故无疑使这一希望落空,当然同时全盘落空的还有年初下达的安全指标“四个杜绝”(一是杜绝发生井喷失控和井喷着火爆炸事故,二是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三是杜绝发生3人以上死亡的事故,四是杜绝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此次矿难,另一个颇受争议的细节在于钻井队是否在压力的考量上加入了经济因素。这种争执本身,就体现了经济增长与生命安全的矛盾关系。
在中国能源紧缺、经济发展落后的今天,GDP永远是一个难以拒绝的指标,问题在于忽视社会整体协调的经济发展能否持续?事实上,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其高风险后果,发展失衡的危险甚至可以超出整个社会的承受能力。234个鲜活生命的戛然终止,既是这一命题的注脚,也正将这一命题的探讨推向更为深入的层面。(本刊实习研究员本刊记者李勇、周伟、楼夷亦有贡献)
印媒井喷式报道强奸案 民众女权民权意识被唤醒
今年5月,一群印度女孩在学习防身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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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驻印度特约记者张】12月26日,印度总理辛格主持召开内阁会议,下令成立调查委员会,对涉及黑大巴的轮奸案进行责任追究。持续近一周的公众示威浪潮显示出缓和的迹象。街道上的噪音和灰尘尚未决定,印度媒体开始激增地报道各种强奸案件。案件的严重性令人震惊。印度舆论认为,这次大规模的反强奸示威唤醒了印度人民对女权和民权的意识,因此强奸案件的报案率比以前有所上升。
最近几天,印度媒体最受欢迎和最引人注目的新闻报道是关于强奸案和示威游行。各大报纸对强奸案的报道突然增多,给人的感觉就是案件到处都在报道。虽然没有关于强奸犯罪发生率和报案率的具体统计数据,但印度各大英文报纸报道的强奸案件不少于十起,如《印度时报》、《印度快报》、《印度斯坦时报》等。仅在周三,病例发生的地方包括新德里、马哈拉施特拉邦、古吉拉特邦、旁遮普和西孟加拉邦。其中一些案例令人发指:据《印度快报》报道,周一,古吉拉特邦一名两岁半的女孩被自己的叔叔强奸,并被扔进荆棘中。她被发现并送往医院,但已经死亡。女孩的亲戚和邻居非常愤怒,聚集在警察局周围,要求处决罪犯。孩子的母亲和罪犯的姐姐也含泪要求绞死罪犯。在海德拉巴,一名5岁的女孩被一名21岁的厨师强奸;在新德里,一名6岁的女孩被邻居强奸;在马哈拉施特拉邦,一位带着孩子去医院的年轻母亲在浴室被三名清洁工轮奸;在旁遮普,一名50岁的园丁被炸,并强奸了一对只有13岁和11岁的小姐妹。
一些印度舆论分析人士表示,媒体报道的强奸案件突然增多。一方面,由于眼球效应和经济利益的驱动,媒体热衷于报道这类新闻;另一方面,也不排除人们透过这件事看到,群众的声音和媒体的力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的行动,所以他们在报案方面比以前更加勇敢,希望借此机会形成一股反强奸的浪潮,让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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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最贫穷、犯罪率最高的比哈尔邦,首席部长尼蒂斯库马尔(Nitish Kumar)最近建议,女性应该学习一些中国功夫或跆拳道,以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事实上,印度政府两年前就开始实施类似的计划,政府雇佣教练在一些大城市社区的街道公园教年轻人防身术。但到目前为止,这个节目的覆盖面仍然很窄,远远没有普及。当人们指责警察和政府工作不力时,库马尔的论点已经过时,这引起了一些网民的批评。有网友讽刺说:与其练武,不如每人发一把枪。反正警察不办事。保护好自己。
目前,新德里黑车轮奸案受害者,23岁女大学生,情况有所好转,但仍不稳定。医生建议暂时不要进行第二次录音采访。在受害者的第一次录音中,媒体爆发了新的丑闻。新德里首席部长和警察局长互相攻击。前者说当地检察官在对强奸受害者录音采访时受到警方威胁,建议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后者回应说,这是因为检察官在记录过程中不应该过多地调查案件,也不应该干扰警方的工作。双方各持己见,百姓不能苟同。周三,印度联邦政府下令成立一个调查委员会,调查黑巴士轮奸案的责任归属。
《印度快报》在其报纸和网络上发表专栏文章,对印度、英国、中国、美国、俄罗斯等10个国家的强奸罪和适用法律进行横向比较。结论是印度发病率最高,罪犯受惩罚最少。一些印度网民认为,同样的罪行,不同的惩罚和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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